國辦:400萬以上項目給中小企業預留40%以上,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辦發〔2024〕33號)明確:
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要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

2023年8月,財政部發布《關于加強財稅支持政策落實 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預〔2023〕76號)明確:

  • 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5年底

  • 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勵有條件的項目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此前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明確400萬以下項目全部留給中小企業

  • 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 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出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一是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

二是對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預留的采購份額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編者注: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建筑業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為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

1、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2、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中央和31省市區最新采購政策匯總

近期,多個省市發布2025、2026版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內容為除港澳臺外31個省最新采購政策大盤點!

20省市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湖北、四川、福建、河南、北京、安徽、陜西、上海、云南、山西、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海南、西藏)明確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

<code id="i8sau"></code><rt id="i8sau"></rt>
31省市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匯總
相關文章推薦
国产午夜精品久久久_亚洲精品一区二区二区_免费看黄色国产_国产在线色_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_秋霞在线一区
          <bdo id="i8sau"><source id="i8sau"></source></bdo><code id="i8sau"></code><rt id="i8sau"><delect id="i8sau"></delect></rt>